十二使徒遺訓
13:1 凡願意在你們中間住下來的真先知,都“配得你們供給他食物”。
13:2 真教師也一樣,他就如“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”。㊽
13:3 所以,你們要取酒醡、禾場,和牛羊的初熟產物,供給先知,因為他們是你們的大祭司。
13:4 倘若你們那裡沒有先知,就當施捨給窮人。
13:5 若是做餅,當照着規例,將第一個施捨給人。
13:6 同樣地,當你們打開一罈酒或油,要將第一份給予先知。
13:7 至於金錢、衣物,以及其它財產,當將那似乎屬於你的“初熟的果子”按照誡命施捨給人。
主編﹕黃錫木博士,原文審校﹕黃錫木博士﹑張略博士,編譯﹕陳寶嬋﹑彭惠敏﹑邱丹﹑王碧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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