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使徒遺訓
4 我的孩子啊,你要晝夜記念那傳上帝的道給你們的人㉒,要尊敬他如同尊敬主。因為哪裡有傳講上主本性的事情,主就在那裡。
2 另外,你要天天尋求眾聖徒的面,從他們的話語中得扶持。
3 你不要紛爭結黨,卻要使爭吵的人彼此和睦。你要按公義判斷;不可以偏見定人的罪。
4 你在作決定時不可猶豫不定。
5 不要在領受時伸出雙手,卻在施捨時縮回手來。㉓
6 你若雙手勞作而有所獲,就當將所得的給人一份,好贖你的罪㉔。
7 施捨不可遲疑,也不可發怨言,因為你終將知道誰是那良善的發報酬的人。
8 你不要拒絶有缺乏的人,要與弟兄共享一切,不要聲稱任何東西是屬於你的㉕。你既然有份於那不朽壞的,更何況這能朽壞的呢!
9 你不要收回你在兒女身上的手㉖,要從小教導他們敬畏上帝。
10 你不要在怒氣中命令(與你仰望同一位上帝的)奴隷或婢女,免得他們不敬畏那在你們雙方之上的上帝。因為他來不是按聲望呼召人,乃是呼召聖靈所預備的人。
11 你們做奴僕的,應存着尊重和敬畏的心順服你們的主人,以他們為上帝的標誌。
12 你要恨惡一切假冒偽善,和一切不討主喜悅的事。
13 不可摒棄主的誡命,卻要持守你所領受的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。㉗
14 要在教會中承認你的過犯,你不可存有愧的良心前去禱告。這就是生命之路。
主編﹕黃錫木博士,原文審校﹕黃錫木博士﹑張略博士,編譯﹕陳寶嬋﹑彭惠敏﹑邱丹﹑王碧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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